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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旅行者]]></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link>
	  <description><![CDATA[错过了你错过了爱 (一生钟爱)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Fri, 31 Oct 2008 12:00:0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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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旅行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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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信用卡诈骗手段大揭底]]></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130154631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北京警方昨天发布的经济犯罪防范提示每月播报表示，以调换信用卡手段实施<A href="http://www.pianshu.net/"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诈骗</FONT></A>类案件有所上升。为提示市民，警方同时揭露了调换信用卡团伙作案的惯用手段。<SPAN ><SPAN style="FONT-SIZE: 1px; COLOR: #fff">g[4 </SPAN>www.pianshu.net<SPAN style="FONT-SIZE: 1px; COLOR: #fff"> _]a</SPAN></SPAN><BR><BR>　　据介绍，此类犯罪一般为团伙作案，多为4至5人，作案区域主要在各商业银行的ＡＴＭ机附近。犯罪团伙确定作案对象后，由一个嫌疑人以在临近的ＡＴＭ机上操作为掩护，观察事主，并向附近的另一名嫌疑人作出暗示。事主提出现金并清点时，以向事主的脚边扔下几张百元钞票作为诱饵，在事主捡钱时，嫌疑人用事先准备好的假卡或废卡放在插卡口，将事主在ＡＴＭ机内的<A href="http://www.pianshu.net/"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银行卡</FONT></A><A href="http://www.pianshu.net/"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掉包</FONT></A>，进行提款操作并修改密码，随即大肆进行<A href="http://www.pianshu.net/"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刷卡</FONT></A>消费或大额透支。（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130154631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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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3 May 2008 00:15:4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13T00:15:4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引用 不要让爱成为一种伤害]]></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103553584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EM>引用</EM></P>
<BLOCKQUOTE><A href="http://blog.163.com/aijinxing@126/" target=_blank>星儿</A> 的 <A href="http://blog.163.com/aijinxing@126/blog/static/35249596200822910305725" target=_blank>不要让爱成为一种伤害</A><BR>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要让爱成为一种伤害<WBR><WBR><A href="http://imgcache.qq.com/qzone_v4/b.gif"><IMG src="http://imgcache.qq.com/qzone_v4/b.gif" border=0></A><WBR>人一生也许会经历许多种爱，但千万别让爱成为一种害！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生活中到处都存在着缘份，缘聚缘散好象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情，有些缘份一开始就注定要失去，有些缘份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可是我确偏偏渴望能创造一种奇迹。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爱一个人不一定是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要好好地爱她。话说着容易，可一旦做时就很难…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请选择谎言。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请选择离开。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爱是一种伤害，请不要靠近。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失去是苦你怕不怕付出？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痴迷是苦你会不会选择结束？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追求是苦你会不会选择执迷不悟？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分离是苦你要向谁倾诉？好多事情都是后来才清楚，好多事情当时一点也不觉得苦…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有一种爱明明是深爱却表达不完美；有一种爱明知道要放弃，却不甘心就此离开；有一种爱，明知是煎熬，却又放不掉；有一种爱明知无前路，心却收不回！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爱不是游戏，爱是真心的付出，想要忘记一个自己爱的人真的做不到，不管归处哪里？我想都会在心底留一份纯真的美好。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来没有轻易对别人动心的，可发现自己已深深爱上了…那种滋味真是难以用言语能表达的，是喜悦？是悲哀？所以怎能忘记，爱说能收回就能收回的爱就不叫爱了 爱可以一瞬间的事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不同的人。为什么我的爱就那么难呢？我也知道不是谁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可是要真正的遗忘却是一件万难的事情，也许正因如此我才不够坚强…世事难料，其实凡事都是在它适当的时候降临，只是我们没有适当的心情去迎接它… <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为爱所以离开，因为爱所以放弃，听起来这话很伟大，很洒脱，可是有谁为了爱真正的能够离开呢？也许你能，可我却不能真正做到…<WBR>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尽管有些感情如此直接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有的东西你再喜欢再想挽留也不会属于你的也注定要放弃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爱是人生中一道永远唱不完的歌…人一生中会经历很多种爱，但千万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你不爱一个人，请放手，好让别人有机会爱她。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自己，好让自己有机会爱别人！！！</P></BLOCKQUOTE></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103553584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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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0 May 2008 15:55:3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10T15:55:3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房屋租赁销售诈骗多发 群众需“四项注意”]]></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221148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记者15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期房屋租赁、销售市场合同诈骗等犯罪呈多发态势，案件呈现出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涉及地区广等特点，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P>&nbsp;&nbsp;&nbsp;&nbsp;　　公安机关在加大对此类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P>
<P>&nbsp;&nbsp;&nbsp;&nbsp;　　群众如何在进行房屋租赁、销售交易时避免上当受骗？警方提醒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P>
<P>&nbsp;&nbsp;&nbsp;&nbsp;　　一是审查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资质。开发商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从事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服务的中介公司也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认证。 </P>
<P>&nbsp;&nbsp;&nbsp;&nbsp;　　二是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签订购房合同前可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卖房人与登记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等情况，以免购买无产权或产权有争议的房屋。不要因贪图便宜落入“真房假证”的诈骗陷阱。 </P>
<P>&nbsp;&nbsp;&nbsp;&nbsp;　　三是警惕以超高利润引诱人们从事房地产项目投资的虚假广告。面对各种媒体的此类广告宣传，要做到谨慎识别，理性判断。投资前应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包括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开发的具体内容、与广告宣传是否一致等，切莫为追求高额回报盲目投资。 </P>
<P>&nbsp;&nbsp;&nbsp;&nbsp;　　四是谨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人们对中介公司普遍存在依赖心理，对他们事先拟好的合同很少提出异议，往往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提防其中的免责条款陷阱，以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P>
<P>&nbsp;&nbsp;&nbsp;&nbsp;　　目前，公安机关正针对房屋租赁、销售市场合同诈骗犯罪进行重点打击，公安部提出欢迎广大群众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此类犯罪线索。</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221148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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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22:1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22:1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高考提醒]伪造录取手续诈骗 五大招生骗局揭秘]]></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21251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高考临近，个别招生中介开始露头，他们打着各种旗号，诱人上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人士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招生中介诈骗存在诸多漏洞，只要考生和家长保持清醒的头脑，就能避免上当。记者在此总结了全国各地最典型的五种招生诈骗形式，提醒考生及家长遇到类似问题时擦亮眼睛。 
<P>&nbsp;&nbsp;&nbsp;&nbsp;　<STRONG>　骗局一：</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STRONG>　　“军官”高价出售军校指标</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　　行骗伎俩：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冒充某军区的重要领导或其下属，实施诈骗。一般先收取部分活动费，然后向家长索要礼品费、招待费等，也有假冒军官的骗子一次向家长收取数额不菲的“活动费”。 </P>
<P>&nbsp;&nbsp;&nbsp;&nbsp;　　典型案例：山西一个“地下军招办”的“军官”称：只要高考分数在400分以上，花五六万元买个招生指标，就可进入包括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海军工程大学等在内的5所重点军校。 </P>
<P>&nbsp;&nbsp;&nbsp;&nbsp;　　识别方式：军校招生有严格的规定，对考生身体条件和学习成绩要求较高，如果“军官”不在乎考生的身体状况和成绩，许诺只要家长肯交钱就能办成，一定要提防。可以向当地军区分管部门反映和查询，核实“军官”的真实身份。 </P>
<P>&nbsp;&nbsp;&nbsp;&nbsp;　<STRONG>　骗局二：</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STRONG>　　“内部指标”费用惊人</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　　行骗伎俩：招生骗子多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行骗，多以教育招生部门领导或工作人员及关系密切的亲戚身份，自称手中有部分内部名额或点录名额，只要学生交上10万至20万元的费用，就能保证录取。 </P>
<P>&nbsp;&nbsp;&nbsp;&nbsp;　　典型案例：每到招生季节，江西一些地方就会出现高价叫卖“内部指标”或“点录计划”的人公开招低分考生，可供选择的院校很多。这些学校均“明码标价”，价格从3万到18万元不等。 </P>
<P>&nbsp;&nbsp;&nbsp;&nbsp;　　识别方式：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倡导“阳光招生”，所以根本不存在内部指标这样的事情。所谓的“点录”，是指高校在录取时指名要求录取某一学生，这是近年来教育部明令禁止的做法。 </P>
<P>&nbsp;&nbsp;&nbsp;&nbsp;<STRONG>　　骗局三：</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STRONG>　　独立学院以假乱真</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　　行骗伎俩：招生中介以“专本连读”，毕业领取正规大学本科毕业证的宣传方式，招收低分考生，并收取高额费用。但学生入学后无法取得学籍，最终纷纷退学。 </P>
<P>&nbsp;&nbsp;&nbsp;&nbsp;　　典型案例：2004年，湖北三所高校的独立学院与部分省市的招生代理面向社会招收低分考生，每位考生都支付10万元左右的费用。 </P>
<P>&nbsp;&nbsp;&nbsp;&nbsp;　　识别方式：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院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二级学院和分校，教育部门从未批准任何独立学院举办“专本连读”办学形式，独立学院也只能颁发独立学院毕业文凭，不能颁发学校本部文凭。 </P>
<P>&nbsp;&nbsp;&nbsp;&nbsp;　<STRONG>　骗局四：</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STRONG>　　伪造录取手续诈骗</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　　行骗伎俩：有些人直接伪造录取审批手续和录取通知书，然后让学生交各种费用，学生入校时才发现被骗，此时招生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P>
<P>&nbsp;&nbsp;&nbsp;&nbsp;　　典型案例：2005年6月，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原在校大学生齐大伟和初名以帮助高考落榜生上大学为名，伪造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录取通知书，先后诈骗9名学生家长53万元。 </P>
<P>&nbsp;&nbsp;&nbsp;&nbsp;　　识别方式：录取开始后，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将在其权威网站发布消息，公布录取情况。考生还可以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录取去向。高校招生办也可给考生提供一定的信息，以确定是否被该高校录取。 </P>
<P>&nbsp;&nbsp;&nbsp;&nbsp;　　<STRONG>骗局五：</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STRONG>　　成考被忽悠成“重点本科”</STRONG> </P>
<P>&nbsp;&nbsp;&nbsp;&nbsp;　　行骗伎俩：一些招生骗子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当家长花钱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才知道就读的并非普通高等教育的专、本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 </P>
<P>&nbsp;&nbsp;&nbsp;&nbsp;　　典型案例：2005年，西北某信息专修学院打着西北大学旗号招生，致使众多学生上当受骗。该学校实际是一个规模并不大的民办高校。主管部门查实，那些挂靠名校的学校多是知名大学的院系或和高校教师私人联合办的全日制自考班。 </P>
<P>&nbsp;&nbsp;&nbsp;&nbsp;　　识别方式：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与普通高等教育不一样，入学门槛较低。考生及家长可向省市级招生办或有关招生院校进行直接咨询。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录取学校的实际情况。 </P>
<P>&nbsp;&nbsp;&nbsp;&nbsp;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在高考录取的时候，所有普通高校招生政策都在网上公布，还将及时发布招录投档情况，考生可登录省招考院网站及时查询。另外，考生不要将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告诉或交给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接到高校特别是高校独立学校（分校）的录取通知书，一定要先确认录取结果，再办理交费报到入学手续，不要贸然到学校报到。(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21251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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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21:0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21:0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广州交警提醒：提防骗子冒警察寄“罚单” ]]></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94757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南方网讯 记者近日获悉，近期有不法诈骗分子假冒交警部门，给市民邮寄伪造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让当事人汇款至中国建设银行某一指定的的帐号。公安交警部门确认这是诈骗行为。
<P><STRONG>　　莫名其妙收到“罚款单”</STRONG></P>
<P>　　据公安交警部门介绍，有部分市民向交警部门反映收到涉嫌伪造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称事主某年某月某日曾在某地因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抓拍，要求当事人在15天内汇款至中国建设银行某一指定的的帐号。</P>
<P>　　当事人表示，该处罚决定书还提供了不同的储蓄卡帐号和收款人，但查询时该份决定书提供的咨询电话已经停止使用。该当事人反映，自己当天其从未驾车经过上述地区。</P>
<P><STRONG>　　交通处罚不设“专用帐号”</STRONG></P>
<P>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车主、驾驶人注意：正式有效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为A4格式纸张全部由电脑打印生成，使用流水编号，生成两组编码。</P>
<P>　　特别提醒注意的是正式有效的文书只要求当事人在15天内到当地的建设银行交纳罚款，没有设专用帐号，更不存在要求当事人将款项通过汇入、划入私人储蓄卡内，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94757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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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19:4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19:4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春节加班费小心被克扣 慎防三种伎俩 ]]></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82085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RONG>慎防三种伎俩：只给固定加班费；压低计算基数标准；以补休代加班费</STRONG>
<P>　　春节长假七天，加班工资怎么算？虽是老话题，但记者近日却不断接到这方面的咨询，记者就此采访有关专家，就防止加班费被克扣向劳动者支招。</P>
<P>　　专家分析，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日加班，加班费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200%或安排补休；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300%，不能安排补休。</P>
<P>　　按此标准，春节黄金周头三天为“法定休假日”，应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倍的加班费，不能以补休代替；后四天为休息日，应付200%加班费或安排补休。</P>
<P>　　对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最低工资只是最低保障标准，不能代替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这一金额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转)<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82085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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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18:2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18:2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电信消费警示：三大短信陷阱骗术大“揭秘” ]]></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7068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3月1日起，广东省通信管理部门将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要求，对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中的违规行为开始新一轮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相关电信企业立即整改，对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严惩。据悉，去年全国通信价格违法案件比去年猛涨了65.69%.通信运营商提供套餐、短信、手机上网等服务存在一定价格欺诈行为。对此，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专门在网站上发出了电信消费警示，披露目前电信短信消费中主要有三大陷阱：<BR><BR>　<STRONG>　假扮好友留言</STRONG>
<P>　　部分运营商乔装成QQ好友发送消息，诱骗用户拨打语音业务（如：12590××，10159××等），但不明示资费以骗取信息费。如果用户收到“好朋友好久没联系了，我电话里给你留了言，请拿移动电话打590××听我留言吧”、“最近过得如何呀？我帮你点了一曲好听的歌，你用手机拨：125再加90××就可以听了”等信息时，就得小心留意了，移动语音服务类业务采取“本地接入费＋信息费”的叠加收费方式，用户拨打这些号码时，除需支付信息费，还需支付本地接入费。<BR><BR><STRONG>　　铃声下载有诈</STRONG></P>
<P>　　部分运营商利用互联网宣传铃声下载类业务，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详细咨询”来诱骗用户消费。比如一些铃声下载网站仅告知用户发送方式及每条短信的信息费标准，但当用户申请下载时，它要求用户输入手机品牌、型号、格式、类型等。电信部门提醒，此类信息中用户每次回复都要被收取信息费，如果用户中途不再回复，运营商就不给用户提供任何铃声。<BR><BR>　　<STRONG>有奖问答“出千”</STRONG></P>
<P>　　部分运营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推出有奖竞猜、有奖答题等短信互动业务。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提醒，有时用户只有连续答对若干题或累积到一定积分后才能获得抽奖机会。全过程往往需要多次发送短信方能完成，每次发送短信都要被收取信息费。部分运营商在业务宣传时仅告知用户每条短信的信息费，而未告知用户完整参与一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P>
<P>　　广东省通信管理部门提醒电信用户，如发现类似消费陷阱，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相关政府监管部门举报。(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7068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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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17:0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17:0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广州救助站防骗车票出新招 要求救助信贴上照片 ]]></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4435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STRONG>广州救助站出新招防骗车票 救助车票和受助人照片将贴证明信上</STRONG>
<P><STRONG>　　下周起，救助车票和受助人照片将贴在证明信上，人照不符不能上车</STRONG></P>
<P>　　广州救助站月均要发出700张救助车票，但总有部分落入专门骗票倒卖的人手中。记者昨日（17日）获悉：为了解决这一棘手难题，广州市救助站下周起将出新招：凡是救助车票，都将贴在救助站开出的证明信上，信上同时贴有救助人的照片，人照不符不能上车。&nbsp;这一制度实施后，不法分子想通过“跑站”骗取车票倒卖牟利就没那么容易了。<BR></P>
<P align=center>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TR>
<TD align=middle>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0>
<TBODY>
<TR>
<TD><IMG alt=救助车票专人专用(电脑模拟式样) src="http://www.southcn.com/news/community/psjm/200704180515_697012.jpg" align=middle twffan="done" DESIGNTIMEURL="C:DOCUME~1humjLOCALS~1TempTrsPub200704180515_697012.jpg"></TD></TR></TBODY></TABLE></TD></TR>
<TR>
<TD style="FONT-SIZE: 12px" align=middle>救助车票专人专用(电脑模拟式样)</TD></TR></TBODY></TABLE></P>
<P>　　<STRONG>尴尬现状</STRONG></P>
<P><STRONG>　　部分救助车票落入骗子手</STRONG></P>
<P>　　“出于人性救助的考虑，无法核身份的，还是要给他们提供车票。”</P>
<P>　　据广州市救助站一位多年从事救助工作的负责人介绍，广州救助工作压力非常大。由于省内其他城市的救助站基本不能提供通往省外城市的长途车票，因此不少省外求助人员经指引都来到广州进行求助。据初步统计，广州市救助站月均发出的救助车票近700张，以长途居多，通往全国各地。尤其是临近年关时，每日送返人数达到40多人。“在一票难求的春运期间，就有更多人打起救助站的‘主意’”。</P>
<P>　　该负责人介绍，在每月发出的近700张车票中，其中难免有部分落入“骗票人员”手中。“但是由于我们目前的甄别手段有限，对一些求助人员，我们根本无法核实他们的身份，但出于人性救助的考虑，还是要帮助他们，给他们提供车票。”</P>
<P>　　据了解，广州市救助站成立三年多来，截至去年年底，该站共接待求助者84328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368人，送返3257人，占总人数的96.7％。全国共有977个救助站，日均救助1.57人。而广州救助站平均每天接待求助者高达63人，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0倍。</P>
<P><STRONG>　　化装改名一年求助五六次</STRONG></P>
<P>　　“他们化装求助得手后，将骗取的车票做手脚，再倒卖出去。”</P>
<P>　　救助站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出车票“实像”制也是救助工作的无奈之举。据了解，一年内到救助站内求助五六次的，或者通过化妆进行反复求助的现象非常多，这让救助站非常头疼。</P>
<P>　　“去年，有个东北小伙，年初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们询问了相关情况，他说他叫‘小王’，我们给他买了回东北的火车票。没过多久，又来一个东北小伙，自称叫‘小李’，额头上有一块‘创可贴’，工作人员进行记录。第三次，‘小张’来了，还是个东北小伙，是其他工作人员接待的，我们又给予车票救助。第四次，来的是个光头的东北小伙……后来，我们经过进行图片和资料记录对比，发现所谓的‘小王’、‘小李’、‘小张’，‘光头’其实都是同一个东北小伙，一年不到，他竟向救助站求助了五次。到第六次，我们终止了对他的救助”。据该负责人介绍，这个东北小伙就是采取了“化装式”的求助，专门打救助站的“主意”——骗票，得手后将骗取的车票做一些手脚，即洗退“政府救助，不得转卖”的字样，再倒卖出去，从中谋利。</P>
<P>　　据介绍，同一个人出现在救助站进行求助的现象时有发生。到目前为止，碰到这种现象，救助站能做到的就是反复询问，对比照片，上网查询其资料等。但那些想骗票的人根本就不说实情或说了实情而当地政府又不予配合核实，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因此无法进行核实。在核实不了的情况下，救助站仍然会给予他们救助。“核实不了，不仅造成了救助站工作效率慢，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P>
<P>　　“推出救助车票‘实像’制后，这种骗票的现象将大量减少，即使他们成功骗取了一张车票也只能自己使用，不能进行倒卖赚钱。而且这种骗取救助的行为一经发现，就会被终止救助”。</P>
<P><STRONG>　　遏制“骗票”两大招数</STRONG></P>
<P><STRONG>　　“跑站人”登记联网救助信贴上照片</STRONG></P>
<P>　　据了解，以往的救助车票只盖有“政府救助，不得转卖”的印章，不少“跑站”人员乘机钻空子，将骗取的车票转卖给他人使用。推出“实像”制后，乘车人与照片必须是同一个人，“专人专用”，否则车票就无效。</P>
<P><STRONG>　　下周起信息表</STRONG></P>
<P><STRONG>　　贴受助人照片</STRONG></P>
<P>　　车票将贴在救助站开出的救助信左上方，上面盖有“政府救助，不得转卖”的印章。右上方则是受救助人的数码照片。下面还有受助人的相关信息。今后被救助的人员领取的回乡车票将会以这样的模式“亮相”。据介绍，“实像”制核查制度中，救助返乡车票和贴有照片的证明信一样都不能少。而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存在欺骗行为的将不予救助。据了解，目前广州救助站已经领取了受助人员信息表格，预计下周该站就将推出车票“实像”制。</P>
<P><STRONG>　　职业“跑站人”</STRONG></P>
<P><STRONG>　　省内登记联网</STRONG></P>
<P>　　据悉，目前广东省“救助管理系统”的信息网络已经趋于完善，对于职业“跑站”人员，只要将其名字输入系统，就能查出该人是否在全省其他救助站进行过求助。车票“实像”制推出后，再结合“救助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跑站”骗票的行为。</P>
<P>　　经过三年多的斗智斗勇，救助站工作人员摸清了“跑站”的规律，他们都喜欢远程票，如广州到东北、云南、四川、河南等地的车票。但跑站人员奔跑于全国各地骗票的现象比较少，因为他们在广州救助站骗票后，再去其他地方骗取，路途遥远耗时较长，利润不高”。这些人在回答救助站询问时，也训练得滴水不漏，对答如流。不过，救助站在反复询问的同时，还启用了“广东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系统”的信息网络，通过这个系统，求助人员是否在省内其他救助站进行“跑站”，便一目了然。而本月下旬推出“实像”制后，车票只能本人使用，“跑站”人员就基本没有什么利润可图了，这对遏制“跑站”骗票能起到很大作用。</P>
<P><STRONG>　　“实像”制</STRONG></P>
<P><STRONG>　　更考检票员</STRONG></P>
<P>　　实施车票“实像”制，以及启用“救助管理系统”的信息网络就能让“跑站”者知难而退，在广州能杜绝“跑站”骗票的现象吗？广州市救助站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能说在一定程度将减少“跑站”骗票的现象，“实像”制的实施还需检票人员的细心，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这种现象。</P>
<P>　　该负责人称，采用“实像”制后，即使洗退了“政府救助，不得转卖”的字样，信上还会有救助人的数码照片，所以，退票换取现金对不法分子来说基本上不大可能了，但是如果他们转让给其他人乘车，则需要检票员的认真检票了。“如果检票员一不留神，不核实本人和照片是否相符的话，就还是会给不法分子倒卖车票的机会”。(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4435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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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14:4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14:4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广州频现兑换外币诈骗案 警方提醒到正规机构兑换 ]]></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24518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11月13日）发布的“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中获悉，11月7日下午，一名事主在越秀区建设六马路，被一男一女以兑换外币形式骗去11万元人民币。11月11日下午，又一名事主在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某银行附近，被人以兑换外币的方式骗去1.6万多元美金。
<P>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广州警方采取有效措施，打掉多个街头诈骗团伙，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派发各种宣传单张等多种方式，揭露街头诈骗活动的伎俩，提醒市民不要上当受骗，但还是仍有个别市民坠入了诈骗陷阱。</P>
<P>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兑换外币，不要随便相信街头路边的兑换外币游戏。一旦发现街头有不法人员利用兑换外币进行诈骗活动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P>
<P>　　<STRONG><FONT color=blue>链接：广州市110上周社会治安情况</FONT></STRONG></P>
<P>　　上周（11月6日至12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和求助等电话70724起，与前一周（10月30日至11月5日）基本持平，涉及刑事、治安、交通和火灾的占33.6%，涉及求助、查询、投诉、社会联动等内容的占66.4%.接报交通警情10963起，与前一周相比上升11.1%，重大交通事故32起，上升60%，死亡33人，上升57.1%.接报火灾警情85宗，上升28.8%.(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24518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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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12:4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12:4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电信局要退电话费？ 两市民被骗7万元]]></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12621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10月30日发布的“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中获悉，10月28日，110报警台接到几宗群众报称有人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警情。据报警的事主称，他们均接到自称电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电信局要退回多收的电话费，要求事主按其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转账，其中两名事主按对方要求操作后，共被骗去7万多元人民币，其余几名事主则及时发现骗局，没有财物损失。
<P>　　此类诈骗与前段时间以购车退税为名进行诈骗的手法极其类似，目前警方正在加大力度打击此类诈骗活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电信部门一般都是通过各自的特殊服务号码联系客户，如10086等。市民接到返还话费的电话，请先与相关电信公司核实，要警惕一些不是特殊服务号码的陌生电话，以免落入圈套。</P>
<P><STRONG>　　链接：广州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STRONG></P>
<P>　　上周（10月23日至29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和求助等电话72481起，与前一周（10月16日至22日）基本持平，涉及刑事、治安、交通和火灾的占32%，涉及求助、查询、投诉、社会联动等内容的占68%.接报交通警情10746起，与前一周相比上升5.87%，重大交通事故27起，下降6.9%，死亡29人，下降3.3%；接报火灾警情51起，下降10.5%。(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12621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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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11:2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11:2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骗款一亿六 拉下九个官]]></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01195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color=#ff0000 size=3><FONT color=#000000>伪造手续权证，将2000亩从来没被征用及尚未结清征地款的土地变成1999年前已经征用的闲置土地，从而骗取国土部门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款1.6亿元，同时也把增城市9名大小官员拉下马。</FONT></FONT></P>
<P></P>
<P><STRONG>　　昨日(27日)上午，增城市假征地系列腐败案主角、原为房产公司老板的梁培？屹赏？几名昔日手下涉嫌诈骗、行贿等罪名，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昨天在法庭上，梁培？叶灾缚厥率得挥幸饧？，但辩称自己是无辜的。</STRONG></P>
<P></P>
<P><STRONG>　　伪造资料骗地2000亩</STRONG></P>
<P></P>
<P><STRONG>　　2005年2月，香港一家公司到增城市荔城街道一带开发房地产，但按照有关土地管理办法，增城市政府没有权力批地，只能收回闲置的土地再进行开发。于是，增城市政府便按价回收3000多亩已经征得的闲置土地，再拍卖给香港公司。</STRONG></P>
<P></P>
<P><STRONG>　　据检察院指控，时任增城市穗联房地产经贸公司、增城市金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梁培？业笔笔种形沼？1000多亩闲置土地，为了再凑2000亩土地，梁培？依？用亲戚关系，找到原荔城街道办主任黄士峰。黄士峰找到曾经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主管征地工作的当地有关领导，在现有的土地资料上伪造1999年前的征地印记。在黄士峰的大力协助下，一批从来没有征用过的及尚未结清农民征地款的土地，转眼变成了1999年以前合法征得的闲置土地。这些土地被增城市政府按价收回作房地产开发，梁培？掖又邢群笃？取增城市政府的土地补偿款1.6亿元。</STRONG></P>
<P></P>
<P><STRONG>　　为顺利办理相关手续，梁培？以诰篮纤？人伪造征地资料以骗取土地使用权再骗取国土部门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款的犯罪活动中，先后向黄士峰（黄士峰涉嫌受贿305万港元于今年11月1日在花都法院出庭受审，本报广州新闻曾报道）等当地9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STRONG></P>
<P></P>
<P><STRONG>　　2006年，国家审计署在审查增城市土地征用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有些1999年前的征地款至今还没有与农民结清，甚至有的农民还不知道自己的土地已被征用。2006年11月，此案线索移交到增城市检察院。</STRONG></P>
<P></P>
<P><STRONG>　　巨款到手立即潜逃</STRONG></P>
<P></P>
<P><STRONG>　　2005年在拿到政府回收土地款后，梁培？冶闾又？夭夭。梁培？抑？道，这些假的土地所有权证始终是一个巨大的隐患。梁培？以谔优芄？程中改名为梁培坤，这给追捕工作制造了一定的麻烦。最后从梁培？乙桓銮楦灸抢铮？干警们发现了他的藏身匿名之所。</STRONG></P>
<P></P>
<P><STRONG>　　2006年12月15日中午，增城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秘密将珠海市香洲区一栋别墅包围，正在阳台密室内上网的梁培？冶患觳旄删？当场抓获。梁培？姨永胍荒旰笾沼诼渫？。</STRONG></P>
<P></P>
<P><STRONG>　　另据指控，梁培？页？了涉嫌土地诈骗外，还涉嫌合同诈骗罪和行贿罪。在1992年、1993年和2003年间，梁培？依？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伪造相关的申报资料，数次冒充居委会部门，与其它公司签订土地或房地产转让协议，骗取所收购地大额款项。</STRONG></P>
<P></P>
<P><STRONG>　　昨日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梁培？冶绯疲？“假征地”是政府有关人员的行为，不是他个人对政府的诈骗；同时对于“贿送黄士锋305万港币”的指控，梁称，他只是给了黄150万，剩下的是用于给自己女儿买房子用的，因为两家关系亲密，所以才放在黄的账户上交其保管。据悉，梁培？业牡诙？任妻子与黄士峰的妻子是重组家庭的姐妹。(转)</STRONG></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01195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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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10:1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10:1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网上出现假房东&quot;租房&quot; 诈骗案呈现新特点]]></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84063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FONT color=#993300>网上出现假房东“租房”骗财，警方提醒5类诈骗案呈现新特点</FONT>
<P></P>
<P>　　海口市近期网络诈骗、抛物诈骗出现新特点，还出现利用网络“租房”的新型诈骗案件。海口市警方日前发出警情通报，总结近期诈骗案件有五类。</P>
<P></P>
<P>　　海口警方还提醒广大市民，对网上出现的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电话充值卡，购买时要谨慎。年关将近，务工人员将陆续返乡，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地，要克服贪利思想，对主动提出平分所捡财物的陌生人保持警惕。</P>
<P></P>
<P>　　<STRONG>5类诈骗案：</STRONG></P>
<P></P>
<P>　　一是网络诈骗发案大幅上升，不法人员主要是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诈骗受害人汇款。还出现了以提供彩票“中奖号码”为引诱的新型案件。</P>
<P></P>
<P>　　二是以捡到财物平分为引诱，实施骗抢的案件。12月6日7时许，陈某在南沙路段等车时，被3名嫌疑人骗上一辆面包车。不法人员在车上以检查陈某有无捡到钱包为由，调包骗走其1万余元。</P>
<P></P>
<P>　　三是近期出现了不法人员持假身份证通过网络及平面广告出租所租房屋的新型诈骗案件。12月3日，一事主在网上看到一则租房信息后与对方取得联系，并与该人以每月800元租金签订了租赁合同，后发现将房子租给自己的人系假房东，被骗2000余元。</P>
<P></P>
<P>　　四是迷信诈骗。迷信诈骗一般诈骗对象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中老年妇女，骗她说她的子女近期“有灾”，需拿出现金、存折、贵重物品给“大师作法”来消灾避难，趁机作案。</P>
<P></P>
<P>　　五是冒充朋友给当事人的家里打电话，说其家里有人出车祸，急需钱救护等。(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84063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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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08: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08:4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高价收购茶油用的全是假币 两村民被骗]]></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7864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日前本报呼叫中心接到报料称，和平县公白镇有贩子在收购茶油时使用假币坑农。
<P></P>
<P>　　公白镇新陂村盛产高山茶油，11月底茶油榨出油之后，经常有人前来收购，平常收购价每公斤60元。11月28日上午，一骑摩托车的陌生男子来到村里说愿高价收购茶油，出价每公斤76元，彭某得知后，表示自家有油卖，于是带陌生男子到自己家里称了10公斤，收得现金760元。次日，彭准备将油钱存到信用社时，才知全部是假钱，当时便懵了。12月3日下午，村民张某向两个陌生人卖了10公斤茶油，收到的700元也全是假钱。</P>
<P></P>
<P>　　镇里得知两位村民被骗后，马上在镇上宣传，要求各村注意防范陌生人使假钱，并在全镇各村张贴了《关于防范“使假钱”诈骗活动的通告》。(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7864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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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07:0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07:0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虚 谎称嫖娼被罚 实 冒充亲戚骗钱]]></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54111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一骗子冒充当事人亲戚，以自己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罚款为由，要求存钱进指定的银行账户，骗取了5000元人民币。昨日(11日)，佛山警方针对该案发布治安预警，提醒市民接到类似的电话时，要提高警惕，冷静思考，先与亲朋好友、客户取得联系，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不要轻信他人盲目汇款。
<P></P>
<P>　　办案民警说，此案在佛山尚属首例。民警分析，此类案件主要有几个特点。首先，在作案方式上，犯罪嫌疑人先对事主的情况进行摸底，初步了解事主的基本情况，掌握事主的联系方式、与事主有生意来往的客户，或者事主的兄弟、同事、朋友、同学等资料，以便与事主拉近关系，以骗取信任。作案对象多为私营企业主、企事业单位业务员，也有少部分针对见识较少的家庭妇女。</P>
<P></P>
<P>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前，一般先与事主电话联系，自称是事主的生意伙伴或朋友，以取得事主的信任。接着，犯罪嫌疑人继续打电话，称自己和朋友在外地某宾馆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在要交纳罚款和保证金，并向事主借钱。对一些见识不多的家庭妇女，疑犯一般只给一次电话，并且制造紧张气氛，使对方来不及冷静思考。</P>
<P></P>
<P>　　疑犯的作案工具一般就是手机和银行账户。疑犯使用的手机多为外省的号码，银行账号的开户地也多在外省。（</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54111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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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541110</guid>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05:4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05:4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手机诈骗出现新形式来电可显示为任意号码]]></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42657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一种利用手机进行诈骗的新型犯罪已经出现。听到手机响，看到熟悉的来电号码，接起来，电话那头却是一个陌生人，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您要格外小心了。
<P></P>
<P>　　前不久，北京的王先生收到一条短信，发信人称自己有一辆二手车要卖。九成新的捷达只要3万元，便宜的价格让王先生动了心。两人当即电话联系，约定看车时间和地点。</P>
<P></P>
<P>　　对方称现金交易不方便，汇款比较方便，这边看到车，同时那边汇款。王先生就告诉朋友，等自己看完车打来电话确认，再往指定账号里汇款。</P>
<P></P>
<P>　　王先生刚到看车地点，对方的电话就来了，说已经把车开过来了，并问王先生在哪里。王先生说了地点后，对方说，“你电话别撂。”结果等了四十分钟，王先生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了。</P>
<P></P>
<P>　　王先生赶紧给自己在银行等着汇款的朋友打电话，可他的朋友却说，就在十几分钟前，手机里接到一个电话，显示的号码就是王先生的手机号。对方（卖车人）在电话里说，你朋友（指王先生）已经看好车了，可以汇款了。王先生的朋友一看是王的手机号，估计肯定是王看好车，就把钱汇出了。</P>
<P></P>
<P>　　发现上当受骗的王先生立刻向北京朝阳警方报了案。初步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在获知了王先生朋友电话号后，采取了一种技术手段，恶意修改了王先生朋友的来电显示号码，从而实施了诈骗。而类似的报案，警方最近已经接到多起。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发现多家网站都在销售一种号称可以显示任意号码的软件。</P>
<P></P>
<P>　　销售者称，这种软件可以修改显示的手机号码，除了110、119这样的特殊号码，普通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都可以按需要显示。</P>
<P></P>
<P>　　通讯专家接受采访时介绍，这实际是利用了网络IP电话技术上的一个漏洞。北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交换国家实验室副教授林宇介绍说，问题就出在当IP电话终端把它的主叫信息传递给IP电话网关的时候，在网关上，它并没有对电话终端送来的主叫号码的信息进行认证，很可能做了一个简单的处理，就把这个信息直接传递到了程控交换机，并最终显示到了被叫手机上，这样就可以达到号码欺骗的目的。(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42657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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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04:2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04:2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订票受骗 数百名民工被卷订票款数十万]]></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188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春运还没开始，从河源市高新区就传来消息，数百名民工预订火车票受骗，被卷走订票款数十万元。 
<P></P>
<P>　　昨天(14日)下午，十多名工人聚集在河源市高新区科技四路祥丰百货店前，手里拿着红色的“票务中心登记凭证”，诉说着他们预订火车票遭遇骗局的经历。</P>
<P></P>
<P>　　损失最为惨重的是来自安徽的查先坤，这个18岁的小伙子和他的父母在附近做烧饼为生。他说，1月1日，他受一些老乡之托，在祥丰百货店外的“火车售票点”预订了33张1月29日从河源前往安徽安庆的火车票。每张火车票原价72元，售票点每张加收25元“手续费”，合计每张车票97元，他一共交给了对方3201元。但没想到，1月12日早晨，他却突然听说售票点的老板跑了。</P>
<P></P>
<P>　　“这该怎么办呀？我们在外辛辛苦苦一年，好不容易挣了点钱盼着回家过年。如果这个钱拿不回来，我该怎么向那些老乡交代呀？”</P>
<P></P>
<P>　　面对前来要票的受骗者和闻讯前来采访的记者，祥丰百货的老板唐永平显得一脸无奈。</P>
<P></P>
<P>　　唐永平说，去年11月，一个名叫王建军的人租借他店外的空地，挂出了“广铁南航集团售票点”的招牌，附近准备回家的工人就纷纷前来这里预订火车票。</P>
<P>“他按每张票25元收取手续费！”唐永平说，王某妻子在这里负责售票。他们一般都是先收取车票预订款，约定交票日期。最初也确实如期提供了一些火车票，所以也没有人怀疑，每天都有很多人来订票。</P>
<P></P>
<P>　　但1月12日晚上，王某的爱人突然以电脑要升级为由，把售票点的电脑等东西全部搬走了，随后就电话关机，无法联系。他意识到可能存在骗局后，当即报告了警方。</P>
<P></P>
<P>　　和查先坤一样，其他受骗的人大多是在河源市高新区工作的外来工。唐永平曾对受骗人员进行登记，发现被骗的至少有100人左右。</P>
<P></P>
<P>　　记者调查中得知，王某还在白田村福乐美百货商场设有一个售票点。据商场防损部主管高飞介绍，从1月9日收款到1月11日骗局暴露，商场一共只收了一万多元。但以前那些直接交款给王建军的受骗者也要求他们退款。所以目前他们一共已经退了十多万元，“按每个人200元计算，受骗者至少也超过了500人”。</P>
<P></P>
<P>　　高飞和唐永平均向记者表示，根据他们获取的信息，目前王某已被警方抓获。当地有关警方人士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P>
<P></P>
<P>　　当地警方有关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当地有很多这类火车票预售点，此事件发生后，他们已向其他预售点发出了警告。但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通过铁路部门协调。(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901188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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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9 May 2008 00:01:0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9T00:02:2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网上发外加工合同招商？当心暗藏诈骗陷阱！]]></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811592351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日前，白云警方接群众报案后经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发外加工合同诈骗团伙，抓获实施诈骗犯罪的团伙成员7名，经初步调查，被骗事主有40多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市，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P></P>
<P>　<STRONG>　送货时，厂方“走佬”</STRONG></P>
<P></P>
<P>　　2007年6月份，家住浙江上虞的骆先生在家里上网时，了解到广州市白云区“粤信电子工艺品厂”有发外加工一次性笔芯的业务。于是骆先生专程来到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找到该厂，经与该厂经理黄×辉洽谈，双方谈定共加工笔芯2万支，加工费价格为0.48元/支。随后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了产品交付时间、要求等，并由骆先生向厂方交付16000元的押金用于领取加工材料。6月19日，在收到厂方托运的材料后，骆先生立即组织工人加紧生产。一个星期后，笔芯全部加工完成，骆先生立即致电厂方经理黄×辉，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发货并前来广州结算加工费。7月2日，当骆先生再次前往该厂时，发现上址已人去楼空，经咨询工商部门，才发现该厂根本没有注册，心中焦急的骆先生于是立即报警。</P>
<P></P>
<P>　　<STRONG>产品不“合格”？没收押金</STRONG></P>
<P></P>
<P>　　2007年11月初，湖北武汉的刘女士浏览国内某知名商业网站时，看到一条由广州市“穗盈服装辅料厂”刊登的发外加工笔芯、吊珠、测电笔、服装辅料等产品的广告，厂方声称当地工人少、场租贵、人工高，寻求外地合作伙伴加工手工商品。</P>
<P></P>
<P>　　12月6日，刘女士即动身前往该厂，并和该厂经理杨×（假名）签订产品加工合同，双方约定：加工费为0.65元/支，2008年1月5日前交货，验收合格付清加工费并退还押金，如果合格率达不到90％，每支笔芯扣1元损失费。刘女士交了2万元押金领回4万套笔芯原材料回家试产。24日，刘女士将加工好的笔芯带到广州市“穗盈服装辅料厂”，一名自称为检验员的男子在抽取一批笔芯查看、书写后，声称刘女士加工的笔芯合格率很低，并以笔芯书写不流畅为由要求刘女士留下货物、赔偿损失费6000余元。见此情形，刘女士坚持将产品带回再加工，直到2008年1月8日获悉“穗盈服装辅料厂”涉嫌诈骗已被警方查处才恍然大悟，而此时，刘女士共损失押金及加工时的各种支出达3万元。</P>
<P></P>
<P>　　经白云警方审理查明，2007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辉（30岁，广东人）、武×香（女，32岁，江苏人）等7人相互纠集，先后以“广州锦发礼品工艺厂”、“白云区粤信电子工艺厂”、“广州市穗盈服装辅料厂”等虚假公司通过网上发布发外加工信息，以高额加工费等优厚条件骗取事主签订加工合同，如加工笔芯0.65元/支、串珠9元/米、测电笔3.8元/支等，在事主交纳数千至数万元押金后，又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没收押金或卷款“走佬”，采取打一枪换一炮的形式不断更换公司名称、地点，多次实施诈骗犯罪，至2007年11月该团伙被警方摧毁，已有40多名事主被骗，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P>
<P></P>
<P><STRONG>　　■提醒</STRONG></P>
<P><STRONG></STRONG></P>
<P><STRONG>　　作案手法特点有五</STRONG></P>
<P></P>
<P>　　警方披露，此类犯罪作案手法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P>
<P></P>
<P>　　一是通过互联网或各种媒体对外发布加工信息，有的借助商业网站，有的甚至专门开设有自己的公司网站，产品主要包括五金、文具、工艺品等，且加工项目均为手工制作，鼓吹技术含量低、投入少、风险小、回报高。</P>
<P></P>
<P>　　二是与加工方签订合同并要求交纳一定的押金（或定金），约定验收时以公司制定的标准自行检验，而不是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少数公司会采取派人协助试产的方式，让事主顺利通过第一次产品验收，以此为饵诱骗事主上当。</P>
<P></P>
<P>　　三是待产品加工完成后，验收时以各种理由声称产品不符合公司标准，拒绝回收产品退还押金，甚至要求赔偿，并借机索回加工方所持有的合同。</P>
<P></P>
<P>　　四是寻求的作案目标以外地人员为主，且个案诈骗金额一般不是十分巨大，均为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部分损失较小的事主，考虑到路途遥远，发现被骗后往往只有自认倒霉。</P>
<P></P>
<P>　　五是公司规模不大，一般只需数人即可，有正规办公场所，少数还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在一个地方存在时间一般不超过2、3个月，频繁更换公司名称和办公地点。</P>
<P></P>
<P>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寻求商业合作的同时，也要注意仔细甄别。因为在该类案件中，一直到交货验收阶段之前一切看起来都合理合法，直到交货遭拒或发现对方“走佬”，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因此广大市民朋友在承接发外加工业务前，可到当地工商、公安机关查询所合作的公司成立时间、是否有正式营业执照、有无投诉或举报反映该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等，避免遭受损失。(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811592351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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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8 May 2008 23:59:2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8T23:59:2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百元钞被拿捏后变假钱 年末岁尾市民谨防被假钞掉包]]></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811574026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FONT size=3>本想打的去探友，一念之差坐上蓝牌车，付款时竟被对方在眼皮底下连将两张钞票掉包。昨日(3日）下午，受骗的市民王先生呼吁市民付大额钞票时多留心眼。有关部门提醒说，目前正值节前车流高峰，乘车时莫选择“野鸡车”。</FONT>
<P style="FONT-SIZE: 12pt"><FONT style="FONT-SIZE: 12pt"></FONT></P>
<P style="FONT-SIZE: 12pt"><FONT style="FONT-SIZE: 12pt">　　据介绍，2月1日晚8时，王先生在佛山大道与丝绸路交叉口处拦车，欲搭的士去黄岐探望朋友，因正值春运车辆紧张，等了20多分钟未果。后有辆广州牌的蓝牌车停下，问明目的地后称30元可到。“白色捷达车，司机是个男的，车上已经坐了1个人，对方说是顺路”，王回忆说当时考虑到车少又便宜，成交后9时在黄岐西路下车。</FONT></P>
<P style="FONT-SIZE: 12pt"><FONT style="FONT-SIZE: 12pt" size=1></FONT></P>
<P style="FONT-SIZE: 12pt"><FONT style="FONT-SIZE: 12pt" size=1>　　“我拿张100元的给钱，对方在手里捏了几下说得换一张”，据称经司机授意，收钱的是车上另一乘客，王先生换了张钞票后，对方再捏弄了几下后，却提出再要先前一张，后找零70元。“觉得有点不对劲，收钱的居然不是司机”，王表示，到朋友家后，才发现对方退给的100元，包括找出的50元都是假钞，但质地和手感仿真度甚高。此时，他才后悔之前没要求司机开车内灯，收钱时仅借着路灯，用手甩了甩钞票粗略验过。</FONT></P>
<P style="FONT-SIZE: 12pt"><FONT style="FONT-SIZE: 12pt" size=1></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2pt" size=1>　　银行方面工作人员表示，年末岁尾，市民提取、接触大额钞票的机会增多，使用时需多加留心，谨防假钞掉包。较为稳妥的方法是，除仔细鉴别对方所给的钞票外，付款时也记下自己钞票号码的几个尾数，一旦对方要求更换，也能借此判断钞票是否被做手脚。此外，有关部门提醒说，节前正值市民出行用车高峰，为自身安全考虑，切莫乘坐“野鸡车”。该种车辆除极易存在超载等风险外，乘客个人安全、财物很难得到保障。(转)</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811574026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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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8 May 2008 23:57: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8T23:57:4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为打官司网上找“侦探”陷“连环套”被骗2000元]]></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811553795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昨日（27日），记者接到一位工厂老板报料称，自己由于轻信网上的“私家侦探”，结果不小心陷入“连环套”，被对方骗走2000元钱。警方提醒群众，社会上各种骗术层出不穷，不要盲目相信网上的信息，以免自己的财产蒙受损失。
<P></P>
<P>　　<STRONG>为打官司网上找“侦探”</STRONG></P>
<P></P>
<P>　　昨日记者在南海丹灶金沙上安开发区见到李先生，他看上去衣着非常朴素。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经营着一间机器制造工厂，生意也很不错。去年，由于厂房不够用，他委托一位包工头黄某为自己盖厂房，本来合同是2007年6月底交厂房，谁知到年底厂房也没盖好。</P>
<P></P>
<P>　　去年12月25日，包工头黄某卷走了他20多万元的工程款潜逃，李先生欲起诉黄某讨回工程款。一些律师告诉他，要打官司得首先清楚黄某的有关资料和经济状况，不然到头来就算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拿回工程款。“过去我曾在网上看到广州有一些私家侦探公司，我就想如果能找到私家侦探，就能帮我调查清楚黄某的资料。</P>
<P></P>
<P>　<STRONG>　“侦探”索要5000元人身保证金</STRONG></P>
<P></P>
<P>　　2月21日下午，李先生在网上查到了广州某私家侦探公司，找到自称是张某的负责人，张某爽快地答应了他。“没问题，明天早上9点钟左右，我就打电话给你，到时将黄某的资料通过手机短信发给你。”张某说。</P>
<P></P>
<P>　　第二天上午9点，李先生并没有等到张先生的电话。过了一个小时，李先生打电话给张某。对方称，“黄某的资料已经找到了，但必须马上汇2000元钱到指定的账号才能将资料发过来。”为了得到资料，李先生赶紧把钱转到了张某的账户。</P>
<P></P>
<P>　　李先生汇钱以后，立即通过电话告知对方。对方要李先生先等半个小时，等他查明钱是否到账后，再将资料发过来。半个小时后，当李先生再次打电话去追问时，对方却改变了口径，称钱已经收到，但公司今天刚刚有个新规定，必须要再汇5000元的人身保证金过去。5个小时内，如果他们的人身安全得到保证，就把5000元的保证金退还给李先生。这时，李先生才明白自己遇上了骗子。</P>
<P></P>
<P><STRONG>　　警方提醒</STRONG></P>
<P><STRONG></STRONG></P>
<P><STRONG>　　不要轻信网上“私家侦探”</STRONG></P>
<P></P>
<P>　　昨日，记者让李先生通过免提再次拨通了“私家侦探”张某的电话。李先生说：“我就是交2000元钱的那位，我的资料呢？”对方说：“你相信我们就把钱汇过来，如果不相信，那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很忙，就看你自己啦，好不好？”说完对方就把电话挂断了。李先生因为自己没有损失多少，也不想报案。</P>
<P></P>
<P>　　记者为此找到金沙派出所。一位麦姓警官说：“受骗的市民没有报案，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他说，广州有一些私家侦探公司或调查公司，有的是注过册的，但李先生的这种情况，由于他没有报案，我们不好作结论。民警说，目前社会上的各种骗术层出不穷，都是因为群众的警惕性不高，缺乏基本的防范意识，才导致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他提醒群众，托人办事要走正规的途径，千万不要轻信网上私家侦探或调查公司，更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811553795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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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8 May 2008 23:55:3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8T23:55:3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撞车骗保”托儿四处拉保单]]></title>	
    <link>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811535394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李小姐去年在人保财险为私家车购买了一份车险，前不久车出了点交通事故，事后她对保险公司的修理情况不满意，便打电话到公司投诉，这才得知：记录上显示此前她的车已出险5次！为她承办保单的业务员便是专门骗保的“保托”！有业内人士透露，广州市目前有25%~30%的车险保险单是经“保托”之手的。
<P>
</P><P><STRONG>　　实际出险三次保险记录五次</STRONG></P>
<P>
</P><P>　　李小姐去年5月在路边收到一张广告传单，上面写着，人保财险新近推出一项新的车险服务，投保的车辆如果单方面出了事故，不用保险公司的人赶到现场，只需投保人打一个电话便可上门报修。</P>
<P>
</P><P>　　李小姐按照上面提供的电话，与“人保财险广州大道北东方豪城营业部”取得联系。该营业部“业务员”马上上门提供咨询服务。李小姐仔细查看了他们的工作证，“工作证上面盖着单位公章，名片还印着是业务经理。”李小姐当时没有多想，便花6000元买了私家车一年的商业险和交强险。“业务员”提供的发票也是人保财险公司的正规发票，发票上还写明了费用已经打了折。</P>
<P>
</P><P>　　没过多久，李小姐的私家车出了交通事故，一个电话打过去，保险公司“业务员”赶过来开着她的车去帮她维修。前几天，李小姐的车第三次出了险。保险公司“业务员”却没有完全修好。于是，李小姐拨打人保公司投诉电话投诉。</P>
<P>
</P><P>　　那边的查询结果却让李小姐大吃一惊：李小姐的车实际上只出了3次险，可是保险公司的记录却出了5次险。其余两次出险的修理费到哪去了？</P>
<P>
</P><P>　　李小姐被告知，这两名“业务员”根本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他们公司“东方豪城”营业部在李小姐买保险之前的几个月就搬了家。这两名“业务员”名片上显示的电话也不在广州大道，而是在海珠区，他们是“保托”。</P>
<P>
</P><P>　　“我们公司从来没有推出‘保托’上门报修服务项目，目前都是由投保人自己指定修理厂，经我公司核实后再将修理费打到投保人的账户上。”人保财险公司有关经营人员告诉记者。</P>
<P align=center>
</P><CENTER><IMG title="" style="WIDTH: 300px; HEIGHT: 219px" src="http://news.southcn.com/community/psjm/content/images/attachement/jpg/site4/20080505/00105cd961720988a68501.jpg" align=center border=0 sourcedescription="编辑提供的本地文件" sourcename="本地文件"></CENTER>
<P></P>
<P>
</P><P>
</P><P><STRONG>　　保托故意撞车向保险公司骗保</STRONG></P>
<P>
</P><P>　　“保单的确是在人保公司投了保的。现在车出了问题没有修好，谁来管呢？”李小姐决定要求人保财险公司为其投保车辆提供维修服务。</P>
<P>
</P><P>　　记者采访人保财险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被告知，经调查，“保托”此前曾开着李小姐的车在外面撞车骗保，多骗取了两次保险费，此车还有违章罚款没有缴。“我们不支持李小姐的赔保要求，因为保险费我们已经支付给以代理人身份出现的‘保托’。再说，我们公司也是受害者，我们只能协助李小姐报警。”</P>
<P>
</P><P><STRONG>　　代理人投保很普遍</STRONG></P>
<P>
</P><P>　　“广州市目前有25%~30%的车险保险单是经‘保托’之手。”日前一位多年从事保险业务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说。</P>
<P>
</P><P>　　保险公司能否出台规定让投保人亲自办理保险业务呢？“很多投保人工作很忙，由银行业务员和修理厂工作人员为车主代理保险业务的现象很普遍。”这名业内人士称。</P>
<P>
</P><P>　　这名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去年底经保险公司举报，公安部门查获了一批“保托”，“但由于每项保单业务金额都只有几千元，‘撞车骗保’的取证难度也很大，很多‘保托’是抓了又被放人。”</P>
<P>
</P><P><STRONG>　　律师：保险公司不能不理客户</STRONG></P>
<P>
</P><P>　　有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对于李小姐蒙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有责任进行消除后果、协助追讨等责任，并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保险公司不应以受害者身份为由，对客户的要求置之不理。(转)</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zrc0592]]></author>
	    <comments>http://zrc0592.blog.163.com/blog/static/5536223820084811535394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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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an 2008 00:0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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